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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7年9月21日

<h3>一</h3>

我希望自己永远不以杀人为乐,但对于在伊特山上看守阿布戈尔贝修道院的科普特祭司,我破了例。我必须承认杀掉他令我愉快。

他栽倒在泥里,胸膛起伏着,断断续续抽了最后几口气。他身后是一圈栅栏,围起小片空地。空中有只秃鹰兀自叫着。我瞥了一眼修道院的方向,地平线上赫然耸现出砂岩的尖顶和拱门。窗户里亮着暖色的光,意味着有人活动。

垂死的卫士躺在我脚边,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我有那么一瞬间考虑给他个痛快——可转念又想,凭什么对他仁慈呢?不管他死的过程多漫长、多痛苦,和这圈围栏内的可怜人被迫承受的苦楚比起来,都算不上什么——根本算不上。

而有个特别的人,还在其中经历着磨难。

从大马士革的市集上我了解到,和我想的一样,他们没有杀霍顿,而是活捉了他,押送至埃及阿布戈尔贝的科普特教修道院,一个阉割男人的地方。我赶了过来,祈祷自己没有太迟,可内心深处的预感告诉我已经迟了。的确。

我看着面前的栅栏,知道它们深深嵌进地底,以防止夜行的掠食动物掘土钻过去。里面就是埋阉人的地方,整整十天,只露出脖子以上。他们不想鬣狗半夜闯进来啃食暴露在外的脸。绝对不行。就算这些人死,也只能是死于终日曝晒,或者阉割留下的伤口。

我丢下卫兵,潜入围栏之内。夜色昏沉,只有月光为我指路,而目力所及的沙地上都沾染了血色。先后有多少人在此遭受煎熬,残缺着身体、除了头部全被掩埋?我想不出。不远处传来低低的呻吟,我眯起眼睛,看到空地正中有一块不规则形状,我立刻明白,那是二等兵詹姆斯·霍顿。

“霍顿,”我小声招呼,立刻赶到他戳出沙地的脑袋边,蹲了下来。眼前景象让我倒抽一口冷气。这里的夜晚凉爽,但白天酷刑一般炙热,他被阳光严重灼伤,脸上的肉仿佛都被烤糊了。脱皮的眼睑和嘴唇正流着血,整个脸部皮肤发红、翻卷剥落。我拿出准备好的皮水壶,拔掉塞子,凑上他的嘴唇。

“霍顿?”我又叫了一声。

他动弹了一下。眼睛忽闪着睁开,视线聚焦在我脸上,眸子浑浊不堪、充满了痛苦。但他认出了我,非常缓慢地,浅淡的笑容浮现在他皴裂僵硬的唇角。

笑容倏地消失,他开始剧烈颤抖,是想从沙堆里挣脱出来还是感到了一阵剧痛,我无法得知,只看到他张大了嘴,脑袋猛地左右晃动,我挨近捧住他的脸,不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