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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人的封建制度

诺曼人是个好战而且等级森严的民族。在11世纪期间,虽然同男爵们的矛盾一直存在而且定期发生冲突,公爵还是权势日隆。在公爵的统治下,日益封建化的诺曼社会得到了发展,而且封建制度相应地为军队提供了骑兵、步兵、弓箭手和弩手。当封建军队不能满足战争的需要时,雇佣兵就会被大量雇佣。由诺曼人等级森严的军事制度,衍生出贵族纹章和骑士准则。到12世纪中期,骑兵已经转化成贵族化的骑士阶层。当然,从爱尔兰到安条克的诺曼人领土上,军事、政治和社会体制还都有所区别。

具体来说,在11世纪初,诺曼人在本质上依旧是维京人。他们欢迎斯堪的纳维亚盟友的劫掠船队。但另一方面,一个重要的维京制度——公民大会(即“Thing”)已经在诺曼人中消失。

总体上,早期诺曼底的军事能力比邻国弱小,比如诺曼军队在规模上要比安茹的小,而且纪律性更差。

到了11世纪中期,随着诺曼底封建化的进步,诺曼人的力量也因此增长。所谓封建制度从本质上讲,是通过关于家臣身份、忠诚和崇敬的庄严誓言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国王和公爵、本地领主和下层骑士捆绑在一起,联合成一个国家的一种手段。这在过去被认为是一种“光荣的”安排,而且是订立了强者应该保护弱者,弱者供养强者的契约。

总体上,受青睐的家臣有可能被赐予一块封地,以及封地上的居民。这样他就成为他领主的封臣。这样的封地一般足以负担一个封臣(通常是骑士)的军事装备,也就是典型的锁子甲采邑(Fief de Haubert)——锁子甲能让他作为精锐的重装骑兵而从军队中被分辨出来。

中世纪的记载术语是出了名的不确切,尽管不一定拥有武器,但是似乎武士们(Milites)是真正的封臣,而领俸者(Stipendiarii)的义务要少一些,而且主要为报酬而战。不过两者都被认为是骑士的早期形式。采邑封臣的农民也有相应的军事义务,但是一般的征召农民的军事地位在不断下降。这并不是说这样的步兵想从战场上消失。事实上,努曼步兵似乎已经变得更为专业化,而不再是由非经训练的农民简单地组成。诺曼人的封建制度在11世纪中期基本形成,但还不像1066年后在英格兰推行的体系那样有条理。当时,诺曼人的一个特色阶层就是下属封臣(Vavassor),这个并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