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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活着就是为了提笔写字”

致哈米什·汉密尔顿

加利福尼亚州拉由拉市滨海路6005号

1951年9月19日

亲爱的杰米:

我不知道你去没去过度假牧场。我以前是从来没去过。这次我来的这一家名叫“阿丽莎尔”,宣传报道说,它在西班牙语里的意思是“一小片梧桐树林”,是一处占地10,500英亩的牧场的一小部分。这个牧场是加州仅有的几处西班牙独立租授地中的一处,最早属于卡里罗家族。此地气候宜人,至少一年里这个时候如此。农场位于一处内陆山谷之中,就是圣巴巴拉北部的圣伊内斯山谷,干燥得近乎于沙漠,白昼炎热,早晚与日落时分却又十分凉爽。我觉得这儿的夏天想必十分难熬。我们发现这儿有趣归有趣,却也闷得可以,物价昂贵、经营不善。不过常规的游泳池、网球场之类却又一应俱全。这儿连办公室文员都穿着马靴,女宾们早餐时穿着带铜铆钉的李维斯牛仔裤就来了,午餐时则穿着马裤,配上花里胡哨的衬衣和领巾。最理想的那种领巾好像特别窄,比一根靴带宽不了多少,从脖子前面的一个环里穿过去,耷拉在衬衣的一侧。我没问为什么要这样穿。我跟这些人还不熟。男人们也穿花衬衣,还经常变换花色。只有真正的骑手才会穿厚实的羊毛织物服装,或是长袖的尼龙、羊毛衬衣,衣服后背是收紧的。这种东西只有在爱骑马的小镇上才有的卖。我想这种地方对适合的人来说绝对是乐园:他们早上骑马,下午游泳或是打网球,然后再去酒吧里喝上几杯,就连粗制滥造又过于油腻的晚餐也能吃得兴高采烈。但是对于疲病交加因此太过挑剔的我们来说,来这儿简直是活受罪。然而,傍晚望着鹌鹑排着队淡定地从房前溜达过去,还能看见仿若寒鸦的鸟儿,也是一桩乐事。这些鸟儿我们在其他地方都未曾见过,哪怕在山里。我在那儿还读了C.S.福雷斯特[1]的霍恩布洛尔[2]系列小说中的三部,是厚厚的口袋装订本。我之前从没看过他的作品,而且我觉得在家里的时候也看不下去。在我看来,文中操纵船只的细节、战争的雄韬伟略之类描写得都十分精彩,而且极为准确。我之前从来没有意识到,操控一艘帆船居然大有学问。但除此之外,这部小说也闷得吓人,情感水平近似于G.A.汉蒂[3]的作品。作者对角色塑造完全没有概念,尽管我知道霍雷肖·霍恩布洛尔船长很有可能被认为是角色刻画的一大伟绩,我却丝毫不能苟同。除去航海知识,福雷斯特始终未能超越时尚杂志写手的水平,而这种杂志一向为我所不喜。但是我知道福雷斯特绝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