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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有点儿异类”

致哈米什·汉密尔顿

加利福尼亚州拉由拉市滨海路6005号

1950年11月10日

亲爱的杰米:

为什么人们会想看传记材料?有什么要紧?为什么作家需要谈论他自己这个人?一切都叫人生厌。我出生在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鬼知道已经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得我希望从没跟别人提起过到底是什么时候。我的父母双亲都是贵格派[1]教徒出身,但也只是嘴上说说。我母亲出生于爱尔兰沃特福德,此地曾有一所知名的贵格派学校,也许现在还有。我的父亲来自于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户农民家庭,也许是跟着威廉·潘恩[2]迁居此地的那批人中间的一个。我七岁的时候在一家旅店里患上了猩红热,能活下来实属万幸。对于康复期,我只记得冰淇淋和把松脱的皮肤扯下来的快乐。我在达利奇[3]住了五年,随后好些年又辗转法德两国。当时我被认为是英国人,因为我的母亲在我还未成年的时候恢复了英国国籍。所以当我回到美国的时候,资料显示我被当作是英国人。经过了漫长的斗争,甚至最终起诉了美国司法部长,我的国籍才被改了过来。法律声称未成年人是不允许放弃原国籍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就是不肯接受这一点。我花了一大笔钱才把他们摆平。我在伦敦当了好多年庸庸碌碌的自由撰稿人,给老的《学术》[4]杂志写书评、散文等,也给《威斯敏斯特公报》[5]写综述和诗歌,杂七杂八的短文见于各处。“大战[6]”期间我于加拿大远征军第一师服役,之后加入英国皇家空军,但是直至停火都还没有完成飞行训练。直到这时,我在写作方面显现的天赋都十分有限,然而就是这么一点微乎其微的天赋,还要被知识分子的臭架子所拖累。我来加州的时候,只有一个精美的衣柜和一副公立学校的口音,赖以谋生的真本事却半点没有。我当时心里是瞧不起本地人的,而且很遗憾的是,一直到今天,多少还是如此。为了糊口,我可是过了一阵苦日子。我曾经在一个杏园工作,每天要干10个小时,一小时才挣20美分。我还在体育用品商店里穿过网球拍线,每周要干54小时的活儿,只能赚12块半。我自学了记账之后,收入才像个头儿蹿得飞快的红杉树一样猛增起来。我着实讨厌做生意,尽管如此,最终我还是在好几家独立石油公司中担任过主管或是负责人。大萧条的到来结束了我的公司职业生涯。那段日子里没人请得起我。开着汽车在太平洋海岸区来回晃荡的日子里,我开始读通俗文学杂志,因为这些杂志很便宜,扔了也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