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困境

好太太,什么机遇使你如此发狂?

——《科玛斯》[1]

一个宁静的下午,我在美丽的爱丁拉市溜达。街上嘈杂混乱得可怕。男人们在谈天说地,女人们在尖声叫喊,孩子们在哽咽,猪猡哼哼叫,马车嘎嘎响,公牛吼,奶牛哞,马嘶鸣,猫叫春,狗跳舞。跳舞!可能吗?跳舞!天哪,我想,我跳舞的时日一去不复返了!多少使人忧郁的记忆,在天才充满幻想的沉思中,重新浮现脑际!尤其是浮现在这样一个天才的脑际,它命中注定要永无止[2]地、无穷无尽地、持续地,就像人们所说的——连续的——是的——持续不断地、辛酸痛苦地、焦躁烦恼地、恍惚不安地,如果允许我这样表达,就是这样恍惚不安地受到这静谧的、神仙天堂似的令人兴奋、使人振奋的净化作用的影响,这种净化作用可以被视为世界上最令人妒忌,百分之百令人妒忌——不对!最美丽而不使人妒忌的,最使人心醉神迷的,就是这样,最可爱(如果我可以大胆地这样表达)的东西(原谅我,好心的读者!)——可我已心驰神往,不能自制了。带着这样一种心态,我再重复一遍,一件琐事便勾起了我一连串的回忆!狗跳舞!我——我却不能!它们快活——我就忧伤。他们雀跃——我则大声啜泣。多么动人的场面!这难免不勾起精通古典的读者回忆起描写合理性的精彩片断。这些片断可以在绝妙的中国古典小说《朱果恩诺》[3]开头找到。

我寂寞地穿过城市,带着两个谦卑的忠实伙伴。迪亚拉,我的狮子狗[4]!最宠爱的动物!她的唯一的一只眼睛上长了好多毛,脖子上时髦地系着根蓝带子。迪亚拉尚不足五英吋高,可它的头比身子大,尾巴被剪得很短,给人以一种无辜受伤的感觉,总之这有趣的畜生很讨人喜欢。

庞培,我的黑奴!——可爱的庞培!我怎会忘记你?我抓起庞培的胳膊。他三英呎高(我喜欢详细描述),罗圈腿,身体肥胖。他的嘴不算小,耳朵也是。可他的牙齿像珍珠一样,他有一双大大的鼓眼睛,眼白很可爱。他生就没有脖子,脚踝长在脚上部中间位置(黑羊都这样)。他的衣着非常朴素简单。唯一的衣服是一条九吋长的硬颈带[5]和一件八成新的黄褐色大衣,是身材魁伟的蒙尼佩恩尼博士以前穿过的。是件好大衣,剪裁得体,做工精致。面料很新。庞培用双手小心地提着,以免弄脏。

我们一行三个,其中两个我在上面介绍过,这第三个——第三个人便是我自己。我叫西格诺拉・赛克・热诺比亚。此时此刻,我穿一件深红色的缎子礼服,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