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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风说明(非常简要,拜托)

要说明的一点很有可能单纯源自对英国文化优越性的逆反心理,这种心理虽然犹抱琵琶半遮面,但却非常顽固。“我们的语言和他们的一样棒,就是语法差了点。”这种态度来自于对英国人这个群体的一无所知。其实英国人也没有几个人语法用得好的。也许的确其中有一些和同类型的美国人比起来遣词造句的正确率要高一些,但是普通英国人和美国人的语法一样烂。有些作品哪怕历史悠久,比如《农夫皮尔斯》[4],但还是词不达意。不过,你的确不会在英国职业人士使用本国语言的时候发现什么低级错误。在美国就不一样了。当然,关于究竟怎么说才是对的这一点,各人观点不同,总是可以争论的。这其中自然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也有一定的现代原因。不过总得作出一些妥协,否则我们就都成了亚历山大派学究或是乡下野汉了。但是总的来说、通常看来、说白了,美国的医生、律师和校长说起话来,会让人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并没有真正地领会自己的语言,良莠不分。我不是在说他们会有意使用俚语和俗话,而是在说他们可怜兮兮地煞费苦心,想要说出世所罕见的精准语言,结果却失败得一塌糊涂。

但在英国同等人群中间,你就不会听到这种支离破碎的语法。

很明显,美国教育是一种文化上的惨败。从文化层面上来说,美国民众并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就连职业教育也往往要在毕业离校之后再从头学上一遍。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脑筋活络、思想开放,而且正因为他们的教育没有什么特别积极的价值,所以也就不会带来严格训练造成的思维僵化。他们使用语言的传统源自英式传统,就因为这一点,已经足以让美国人感到厌恶,从而导致他们使用英语的时候故意不合文法——“就是为了让忒(他)们好看。”

美国人拥有最为复杂的社会文明,世人有目共睹,但他们仍然喜欢把自己看作是俗人。换句话说,他们觉得漫画家比莱昂纳多[5]手艺更好——因为漫画家会画漫画,而漫画正是给大俗人看的。

美式文风没有抑扬顿挫。而没有抑扬顿挫的文风也就没有了调和之感。好像一柄独奏的长笛,是不完整的,不管技艺娴熟还是笨拙,都是有所欠缺的。

因为政治力量依然左右着文化,所以美式文风仍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英语起着主导作用。而处于防守地位的英式文风则停滞不前,做不了什么贡献,只能酸溜溜地对他人使用英语的方式方法加以批评。美国是大规模生产之国,但对“质量”的概念才刚刚起步。美式文风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