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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中最经久不衰的是风格”

离”无能为力是刚入门的家伙才会犯的毛病。这些道理我也明白,但是眼下看来,我不能无视的事实是,一旦我有理由、有感觉开始写一篇东西,如果有始无终,简直罪无可赦。因为这种执念,我已经浪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然而,自从在好莱坞工作以来,由于每天都要对故事情节和创作动机进行毫不留情的分析,我渐渐意识到,不擅情节总是对我有所制约。我就是不能对情节做出长远的规划。我总是先随自己的喜好写出东西,然后再费劲地往框架里套。这样一来构造就会显得非常奇怪,但我不管不顾,从骨子里对情节设计提不起劲儿来。

我还有一怪(我对其笃信不疑),那就是只有等写完了第一稿,你才知道整个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我总把第一稿看作是原材料。其中看起来富有生气的那些东西才属于这个故事。只要这东西站得住、走得稳,我就会把它留下来,哪怕有失熨帖也在所不惜。好故事不是修改出来的,而是提炼出来的。长远看来,写作中最经久不衰的是风格,虽然人们很少提起,甚至都不会想到。风格也是作家最好的时间投资。这项投资回报很慢,你的经纪人会嘲笑它,你的出版商会误解它,但渐渐地,那些和你素昧平生的人会让他们明白,一位给自己的写作方式打上了个人印记的作家,一定会得到回报。风格是不能强求的,我所认为的风格其实是一种个性的投射,如果没有个性,又何来投射?但即使有了个性,你也只有在把心思用在别的事情上时才能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将它投诸笔端。虽然有点儿讽刺,但我想正是因为如此,即使身处“人造”作家的时代,我依然坚称作家是不能够被“人造”的。光靠冥思苦想造就不了风格。再怎么编辑、润色,也不会给一个人的写作风格带来明显的改变。风格是一个人情感特质和感知素质的产物。他之所以能成为一名作家,就是因为他有能力把这些东西付诸纸上,而不像其他大多数人,尽管也有同样充沛的情感和敏锐的感知,但论将其付诸纸上的能力,却差了十万八千里。我认识好些“人造”作家。当然这种人在好莱坞遍地皆是。他们的作品通常乍一看十分老辣,很能唬人,但其实都是些空心萝卜,没人想看第二遍。反正我不看。

如果让我给写作初学者一些建议,说实话,我真的不怎么知道该怎么提一般性的建议。而你已经对如何把人们的作品市场化很有经验了,你也许——或是一定——知道得比我要多。总之,我从来没有半点运气帮助任何人在这方面取得过成功。我自己历尽千辛万苦得来的经验也只适用于持久战。而且我相信,太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