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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中国城(六)

常年贫困养成的勤俭习惯,他们从不舍得在外面多消费一个便士的小钱,而是选择把赚取的钱财储存起来,然后交由会馆转递回国内。

当时所有苦力们几乎都在脑后留着一条鞭子,倒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忠于我大清,只是为了日后返回家乡时,不会被官府当成乱党拖出去砍掉脑壳。

在太平洋铁路建设时期,华工占工人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华工每个月的薪水起初只有区区二十六美金,虽然后期升到了三十五美金每个月,但还是不如白人劳工一个月五十块的薪水高。而且白人工人包吃包住,中国工人还需要额外为自己的餐饮付钱,只因为华工有自己的饮食习惯,吃不惯美国厨子煮的饭菜。

筑路工作非常危险与艰辛,工程期间有数千华工因为各种事故而丧命,所以后人说太平洋铁路每一根枕木下面,都埋着一位华人苦力的尸骸。

但是对于这些苦力来讲,这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因为以当时的汇率计算,他们在家乡的农地里辛苦劳作一年,收入也只有十几美元。(满清时白银与美元汇率最高达到了一比一点零七,就按一美元兑换一两海关银来计算,一两海关银可以兑换一贯,也就是一千枚铜钱。实际上当时广东很多农户,即便种的是自家的地,扣除各种苛捐杂税之后,月收入结余有七八百钱就算很不错了。)

扣除掉伙食和其他日用,还清会馆的赊单与会费,如果他还洁身自好不嫖不赌的话,每个月大约能够节省下一半的薪水,这已经超出全家之前劳作一年的收入了。

如果运气好等干完两年协约之后,口袋里大概能够积累下三百至四百美元,这在当时普通百姓眼里已经是一笔巨款了,足够他衣锦归乡、起屋置地、光宗耀祖、过上小地主的滋润生活。这也就是明知道前往金山打工风险巨大,无数人死于非命,但粤地百姓依然趋之若鹜的原因所在。

大部分苦力根本就没有打算成为永久移民,他们只是把美国当成了一个发家致富的地方,完成与苦力商的协约之后,他们就带着赚取的钱财返回老家去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选择留下来发展。

最初美国政府对中国劳工的态度还算公正,但地方官员却免不了带着种族主义优越思维。在一八七三年之前,华人在美国的政治地位基本和印第安人相同,当时华人与印第安人以及黑人,都不得在任何诉讼白人的案件里作证。

受过高等教育的法律工作者都会如此,那些美国西部的乡野民众会如何看待中国人,那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