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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是葡萄牙人的楔子

避对中国朝贡的问题。

因为不是正式藩属国,葡萄牙不能在中国获得固定、长期的居留。商人们只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然而偷偷摸摸的、游击战式的贸易,并不能满足葡萄牙的贸易要求。正德十二年(1517),有葡萄牙船队在澳门半岛上登陆,借口船只搁浅,“借”块地方晾晒货物。明朝地方官员同意了。结果,葡萄牙这一借,就是四百多年。澳门成了葡萄牙在远东的一大贸易据点。起初,葡萄牙的澳门当局每年向中国地方官行贿,年均几百两银子,当作中国地方官府不驱赶葡萄牙人的代价。后来在一次行贿过程中,有其他官员在场,葡萄牙人塞钱如故。受贿官员急中生智,说是葡萄牙人递交“租金”。因此,葡萄牙人在没有任何正式协议,只是每年按照惯例交纳数百租金的情况下,霸占澳门。

没有“合法身份”的葡萄牙人在澳门的存在,贸易活跃,侵蚀着朝贡体系。中国中央政府是知道的,几次想赶走葡萄牙人。康熙五年(1666)底,清朝重申严格的海禁,派出五六千名官兵组成的舰队封锁了澳门海域。葡萄牙人甚至产生了撤退的念头。谁知,第二年年初,两广总督卢兴祖派遣香山县知县姚启圣多次到澳门以许贸易为名,公然索取贿赂。葡萄牙人欣然交纳。拿到贿赂的卢兴祖不执行朝廷的迁海令,并且为免迁澳门上疏朝廷。顺便说一句,在澳门历史上,葡萄牙人对“贿赂”一词与“贸易”一样熟悉。他们与中国地方官的交往,贿赂公行,金钱帮他们化解了许多麻烦。

两广总督卢兴祖的行为,体现了广东地方的利益。与澳门有关的贸易活动,每年能给广东地方官府带来超过两万两白银的税收,这对广东的地方官员来说弥足珍贵(尤其是在明朝、清朝高度计划、机械的税收收支制度下)。而且澳门向海外中转的货物,都是向广东商民购买的,与广东乡绅、手工业者和普通百姓利益密切相关。广东乃至南方其他省份的商品需要外销,就不能失去澳门这么一个窗口。因此,中央的驱赶决定,到广东就变成了“力保”。

在海禁的大背景下,澳门的处境非常危险。为了防范郑成功反清势力,康熙皇帝的海禁力度很大,不仅是澳门有危险、甚至毗邻的香山县都在内迁之列。这严重威胁澳门这个依赖内地补给和贸易赢利的弹丸之地的生存。因此,澳门的葡萄牙人上书请求葡萄牙政府以国王的名义来请求康熙放松对澳门的禁令,重新开放贸易。康熙六年(1667),葡萄牙向中国派出了正式使团。康熙九年(1670),葡萄牙使团经过反复交涉后被护送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