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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秃雪后悔了!

令!”

他们纷纷上马返回各自部队,人人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这一仗是孟之祥带队,军队人数又多过鞑军,找不到有输的理由,只是发愁万一抢人头落后了,请客吃饭是小事,大家早就实现了财务自由,钱不缺,怕丢脸,一起吃饭时被家伙们奚落,受不了m的这帮家伙。

尤其象史志超和王双这两个“亲密”的战友,要是谁输了,那会被另一个的毒舌激到要与他决斗。

人人下定决心,抢人头!

还有,抢马!

战马珍贵,抢到一匹无伤战马相当于两个人头,不容错过。

统制官回到各自的部队,层层加码:“杀光鞑子,抢走人头与马匹,谁是孬种的罚三餐只能吃白饭,不能吃肉,并打扫全营区卫生!”

顿时,官兵们的眼都绿了,似狼一般!

……

鞑军大至!

秃雪带着骑兵走在最前面,不过没与步兵相隔太远。

骑兵状况良好,因为他们一人两马。

鞑靼人的优势显露无遗,打起仗来很难让他们吃亏。

但步兵则气喘吁吁,毕竟他们一路翻山越岭而来,十分地辛苦。

时为申时初(下午15点),鞑军如果休息一晚,第二天早上进兵更是妥当。

但秃雪作为鞑靼人的高傲,让他不能容许兴元府就在他眼前,而他安心地休息,万一今晚南蛮急攻兴元府,破了兴元府呢?

已经来了,功亏一篑,绝对不允许。

根深蒂固的是他看不起南蛮,南蛮懦弱,以前打他们如大人打小孩般地欺负他们,四川之所以打不下的原因主要是他们呆在山上当猴子。

秃雪不屑地想我们是人,怎么能上山捉猴子呢,所以他们才能得生!

若是阵战,我圣朝每一!

他充满了傲气,甚至认为他率领的三千骑兵就可以粉碎面前的任何南蛮军队,把他们杀得片甲不留,都不用步兵动手。

一刻钟之后,他看着面前的宋军大阵,不由得低头思索人生。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干什么?

宋军无数方阵,队列整齐,他们无论高矮,个个壮实,臂膀宽厚,拿的兵器都是大号的,人人披甲。

表明了这支部队有着充分的体力和健壮的身体,这方面已经胜过了鞑军!

秃雪一眼望过去,不由得头皮发麻,整支宋军部队杀气腾腾,显然是百胜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