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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子之心,真的将其当做可靠的长辈而不是君王。

好感刷起来之后,他经过科举晋身,成为“清贵”,再把文名刷高,就算不扬名天下好歹也要扬名京城。

等这些护身符都做好之后,他再给人“古怪惫懒对权势不感兴趣”的印象,只一心一意当个别人眼中有才华,但是自己就是不愿意动弹的“闲臣”,最好再给自己讨个爵位。

有名望、有圣眷、有地位,还不争权夺利,凌蔚觉得,这样子存活率总能高了吧?

有时候闲下来,他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杞人忧天,把现实想的太过悲观。但今个儿听见这家人犯事了,明个儿听见那家人贬谪了,他心中的弦立刻又绷紧了。

别说犯事砍头,他在现代社会中习惯了娇生惯养的生活,连身处富裕家庭尚且觉得不适应。若是陷入贫寒困苦,他估计都活不下去。

还是努力钻营吧。他又不是古人想着青史留名。百年之后的名声,哪比得过活着的这百年逍遥自在来的实惠?

黎隶对自己宠信的人是真的好。

即使是太子,在他面前也是稍稍拘谨的,也只有凌蔚似乎真的因为从海外归来,对君臣之别没有深入骨子里,对待他就像是普通撒娇弄痴的小辈似的,且人又得他欢心,算起来也算是他的子侄,所以黎隶对凌蔚很多时候是非常纵容。

看黎隶惯着自己的幼年子女黏着凌蔚,就可窥一斑了。

把凌蔚叫进宫来吓唬一番,又听了凌蔚一顿忽悠之后,黎隶像一个普通长辈一样,考校了凌蔚最近的功课,又看了凌蔚现在的字,先损了几句,又鼓励了几句之后,才把凌蔚放走,让凌蔚去探望被他揍了屁股的太子。

黎隶背着手,看着凌蔚新留下的墨迹,眼中不掩骄傲。

“这是瑾堂的字?”刘皇后进来的时候,黎隶正摊着凌蔚写的诗观赏着。

那纸上写的俨然是当时在状元楼写下的“黎膺的诗”。

“这可了不得。离童试才多久?”刘皇后惊讶道,“不仅形体不再松散,甚至可以窥见几分风骨了。”

“听说,瑾堂不知道从哪听说,写完十八口大缸的水,那字的骨架才能立起来。就真让人立了一口大缸在院子里,日日只练‘永’字。如今已经用尽了五口大缸的水了。”黎隶好笑的摇摇头,“这字,也算厚积薄发了。”

“日日练字,可还有空读书?”刘皇后不由莞尔。

“据说他习字已成惯性,一边背书一边练字,一心二用也不会出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