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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个人在一起无话可说并不可怕,特别是在两人都不知说些什么的时候。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本来无话可说却偏要说,这种情况不仅不妙,简直十分讨厌,但其中也有例外,挑一个什么随便讲讲,不嫌烦的话,你就随便听听,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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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恋爱发生在十七岁暑假的最后一天晚上,那天晚上我读了一本美国畅销书,作者名为西格尔,书名叫做《爱情故事》,那是一本中英对照读物,谁知竟让我走火入魔,英文那一半我几乎没看,一气读到夜里三点钟,合上书后流下了不值钱的眼泪。

第二天到学校报到后我就直奔位于六部口的北京音乐厅,想找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学音乐的女孩当老婆,此种异想天开的举动说起来简直难以置信,不幸之处在于,我果真找到了。

那天中午我在街上的一个小饭铺买了三两饺子,吃罢直奔音乐厅,我兜里倒是有点钱,那点钱的来历是这样的,在我父亲交给我学费的一瞬间,我忽然一拍脑袋,对他说:“爸,我忘了,书费不是十五块,是二十五。”

我父亲抬起头来,用怀疑的目光望向我,我连忙补充:“可能是书涨价了。”

这样,我得到了在当时的学生来说相当多的一笔钱。

从中午开始,我站在音乐厅门口,把那个月要演出的场次和剧目记得倒背如流,连我从没听说过的指挥之类都没放过,六点半左右,人开始来了,我坐在靠边的台阶上,等着我心爱的老婆到来,事情的结果出现在我当晚写的日记中。

“前来欣赏钢琴独奏的人中,漂亮的单独前来的女孩竟然一个也没有,无法下手……整个下午连同晚上,我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社会渣滓,在音乐厅门前的停车场上荡来荡去……

我感到无聊……我很紧张……花了一块钱买了香烟和汽水。……第一句话该怎么说一直没想好……门卫可能已经注意我了……“

但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拦住十七岁的我,十七岁的我,朝气蓬勃,头脑会因一段被称之为感人的文字而发热,心也会为某种被称之为浪漫的情感所激动。所以,第二天放学后,我又去了,结果再次失望而归。

失望而归的结果当然是欲罢不能,不肯死心。十七岁的我认为,文字与现实同属存在,而且一样有效,一样可靠。显然,那个十七岁的我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但十七岁是个厉害的年龄,厉害之处在于,敢于想象的同时,也敢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