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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贫民区的朋友上

,除了那双平静的双眼及脸庞的大致结构外,其它的都变了。不在青涩,变的成熟。脸色不在枯黄,饱满且红润,想来这一年来过的挺丰实。但是最让陈二兴奋的是,他长胡子了,不只他长了,他的弟弟也长了。长了胡子,就说明他真的长大了。

陈二扛着大包,走在撇道之上,想来是在往家里赶。

撇道相比于其它的两条岔道要短上许多。不出片刻。陈二便已走到了尽头。

尽头?道路的尽头,其实是泛指于街道的尽头。街道内以水泥铺垫而出,宽敞笔直且平整。街道外,污泥外翻,在烈日下开着缝,弥漫着蒙蒙尘土,且弯弯扭扭的,似条蚯蚓在爬行。这便是尽头,贪与富之间的尽头,贫与富本就不在一条线,虽同路,但却不同行。且这种尽头的分割线,无需他人特意的划割,无意间,亦是顺手间便划割而成。

陈二走在这条坑坑洼洼的小道之上,面露喜色,不禁间的加快了步伐。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一座座平平矮矮的平房。平房高低起伏间,一簇簇绿色的爬籐迎风起舞。似想爬的更高,去迎接那炙热的阳光。在烈日笼罩之上,人们显得是那般的无力,但它们不同,它们兴奋,它们朝气蓬勃,它们愿与阳光同舞。

陈二扛着大包,站在贫民区的进口处,有来往之人向他打着招呼。陈二一一微笑点头问好。这便是生活。

在离陈二不远处的拐角阴暗处,一个披头散发的少年人,蹲杵在那,歪着个脑袋在细细的望着什么。此人也许是脑袋上有些问题,大热的天,依穿着件棉质的长衫。长衫污秽不堪,这片红,那片绿,有些地方因穿的太久,留下了一条条汗痕,反正给人第一印象便是,邋遢的不堪入目。

“流浪,干啥哩!这大热天的”。陈二与那人想来是相识的,且关系还挻好,便高声招呼。

那被称为流浪之人,也不回头,依痴痴的歪着脑袋朝里望着什么。只是朝空中伸出一根手指,摇摆着。意是叫陈二不要大声喧哗。不过那手指,很白很细很长,似女人的手,很漂亮。

陈二放下大包,几步上前,凑前细瞧,暗想道,这傻冒又发现了啥好玩的玩意。

流浪是陈二在贫民区第一个朋友,流浪不傻,但很奇怪,记忆力却超好。但不知得了啥毛病,小时的记忆全都没了。据流浪的说法是,从我醒来的那刻起,便忘记了所有。无父无母亦无家,便开始四处流浪。踏遍了整个江春,走遍了江春的大街小巷。最后流浪到了长街,进了这贫民区。不知是啥吸引住了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