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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法律怎么判?

过这个案子能让这些人渣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具体以什么罪行来起诉是个问题,因为法律上只强调身体伤害,但是对精神伤害的界定很少。”

陈林:“嘶,他都引起全国人民的公愤了,难道这样还判不了他?”

西妈:“公愤是公愤,法律是法律。一开始我也以为他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自然有警察和法院能关他,可我和他爸真正去了解后才发现,像西西这种情况真的很难。”

陈林问:“具体难在哪里呢?”

西西:“首先就是以什么罪名起诉,故意杀人我没有死,故意伤害只局限在被害人受到的身体伤害,而且有明确的伤情鉴定,虽然他动手打过我,但也都是一些小伤,过两天就好的那种,精神伤害并不包含其中。律师说剩下的就是虐待罪和侮辱罪了。”

陈林:“虐待和侮辱?这种罪行平时倒是很少听到,但是如果能判他也行吧,就算不能像其他罪名那么重,让他进去蹲几年也好啊。”

西妈:“唉,话是这么说,可也没想得那么容易。”

西西:“虐待罪最大的问题是主体不适格,就是受害人应该是施暴者的家庭成员,而我和那个畜生没有领证,我们顶多算得上是男女朋友,没有实际的婚姻关系。虽然没领证救了我一命,可现在也是这个原因造成没有办法给这个人渣定罪。而且虐待也分为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他对我说过那些话也就是聊天记录,现在只能算得上是精神暴力的证据,身体暴力证据不充分,所以能否构成虐待罪在法律上也存在一定争议。”

陈林:“这么复杂!没想到在法律上界定得这么清楚,那侮辱罪呢?”

西西:“侮辱罪是指公开侮辱,造成被害人名誉下降,他没公开侮辱过我,所以也没办法。”

陈林突然很生气:“太过分了,他这种草菅人命的家伙竟然定不了他的罪。那不就剩下袭警罪能判他了么?”

西妈摇摇头:“他虽然袭警,但是情节不算严重,而且他可以狡辩主观不是故意针对警察大队,顶多关几天就放出来了。”

陈林气得锤了下桌子:“那怎么办?就让这种人渣逍遥法外?他差点害死西西。”

西西:“所以现在律师们建议以虐待罪入手,虽然我们没有领证,但是有共同生活的事实,之前我们同居过,也有转账记录什么的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经济上的依存关系,还有共享生活资料等证据。不知道能不能判,不过这种罪名比较轻,就算真的判下来也可能关不了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