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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节

于是艾米又开始找“男朋友”了,两年前请小白行骗一举成功,使她信心百倍,成竹在胸,知道这事最重要的是找一个优秀的骗子。她把远远近近的候选人都拿出来考虑,看谁可以召之即来,来之能骗,骗之能胜,挥之即去。头号骗子当然是小白,可惜的是小白已经毕业了,去了很远的G州,不能找来客串。小昆已经回了中国,去经营他跟人合开的那家厂去了。其他男生都太忠厚善良,一本正经,不具备骗子的基本素质。

最后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一个优秀骗子自己找上门来了。

这个骗子叫何塞,农学院的,是中美洲某个巴掌大的国家的人,长得人高马大,轮廓分明,一脸络腮胡子很有男人味,但一头卷发又留得长长的,在脑后束成个马尾。这骗子经常穿一双靴子,好像还能丁铃光啷响一样,腰上也是横七竖八地挂着一些什么链子类的东西。

何塞是艾米在舞蹈系修课的时候认识的,她去修那课,完全是因为JASON在修那课。可惜的是方兴也在修那课,艾米只好把JASON让给方兴,自己多半是跟何塞配对跳。

这个暑假,何塞在英文系的WRITINGCENTER修课,刚好是艾米做TA,他经常来找艾米帮他修改作文。何塞的那一笔英文就真叫写得好,每次都差不多要帮他重写才行,他口语也很糟糕,不知道他是怎么能到美国来读博士的。

艾米觉得何塞不会讲汉语,英语又不好,太具备行骗的素质了,即便他说漏了嘴,也可以说是因为他英语不好说错了,遂决定请他行骗。等何塞下次来的时候,艾米不光帮他修改作文,还请他吃饭,把何塞吃得摇头晃脑,志满意得。艾米趁他正在兴头上,就把请他行骗的计划说了一下,何塞一口答应了,摩拳擦掌,虎视眈眈,那样子不象是去行骗,倒象是去行刺。

艾米把骗子PREP好了,就带着他上门去邀请JASON参加方兴的生日PARTY,因为唐小琳交代过她,叫她尽早让JASON知道她名花有主,最好赶在他定票之前。

JASON很爽快地答应去参加方兴的生日PARTY。何塞看见JASON的吉它,连忙走过去拨弄起来。JASON看他一眼,问艾米:“怎么?不等小白帮你办身份就换了主了?”

艾米一愣,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过了一会,才明白过来,大大咧咧地说:“庸俗庸俗,难道我就是那等小人?”

“看来爱风南渐,从北美吹到中美去了,下次该找巴西的哥们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