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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节

有一个星期三的下午,艾米需要回家拿东西,她想,天赐良机,我可以乘此机会给ALLAN一个惊喜,跟他在一个不是周末的日子见个面。她想他应该在学校里,他的课早就修完了,在写论文,多半会在寝室里。

她还从来没去过他寝室,虽然他没叫她不去,但也没邀请她去过。她决定去他寝室找他,她想,我不说我是谁的女儿,别人怎么会知道我是谁呢?难道我脸上写着“艾老师的女儿”几个字?她听ALLAN说过,他室友老丁是经济系的,想必不会认识比较文学系艾老师和英文系秦老师的女儿。

如果按照她的意愿,她早就咋咋呼呼地弄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又不是婚外恋,又不是偷人家的、抢人家的,为什么要躲躲藏藏?如果大家知道他们是恋人,别的女孩就不会再动那个心思了。但既然ALLAN不愿别人知道,她也只好尊重他的意愿。她不想惹他生气,虽然她没见过他生气是什么样,但她知道,一个不经常生气的人生起气来,肯定是很可怕的。

她觉得一个人的脾气都是一定量的,有的人爱在小事上生气,把脾气分到了N个事情上,每件事分到的气愤就只有N分之一了,所以雷声大,雨点小,生气也不可怕,而是可烦,因为一天到晚、事无巨细都在生气。但有的人,轻易不生气,好像什么都无所谓。这样的人,必定有一件事,是他非常有所谓的。如果你在那件他有所谓的事情上惹恼了他,那他把全部的脾气都发在你身上,你就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艾米的这个结论是从爸爸妈妈身上得出来的。妈妈就是那种事事生小气的人,平时都是妈妈在抱怨爸爸这样,批评爸爸那样,而爸爸都是哼哼哈哈了事。但爸爸是不生气就不生气,一生气就生大气。真的等到爸爸生气的时候,妈妈就不啃声了。

她凭直觉认为ALLAN是爸爸那样的人,可能比爸爸还集中精力生大气,因为ALLAN平时对什么都不生气,那他肯定是把气存在那里,只等谁在他最在乎的那件事上惹恼了他,他就要生一个ONCEFORALL的大气了。可惜的是,艾米不知道哪件事是惹他生大气的事,只好提防着点。

她知道ALLAN住在研一栋405,因为他曾经说过,研一栋是男生楼,研二栋是女生楼。研一研二有点名气,主要来自于一个流传多年的典故。听说89年学潮的时候,学校的青年男教师们游行经过研二栋时,一定高呼:“我爱学生!”以示对学生运动的支持,而研二栋的女生则从窗口娇滴滴地回呼:“我爱老师!”。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