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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第 254 章 朱元璋的发疯文学3

回事也不怎么理解——他先前就是个平头百姓,都没见过缠足的女人!

后来娶的唐氏出身不俗,倒是缠了足,房里情浓的时候也解开看过——说实话真不好看啊!

说他是山猪吃不了细糠他也认了,好好的脚扭成那样,有什么看头?

女人嘛,能生儿子,身段窈窕,脸蛋漂亮就够了呗!

魏国公在这方面很佛系。

大女儿不想缠足,那就别缠了,反正缠了也不好看。

继妻想给小女儿缠足,行吧,你自己亲闺女,你乐意缠就缠,我也不管。

倒是大女儿有志向学武,叫他有点高兴,觉得这是虎父无犬女。

而唐氏唯恐他起意把那个野丫头接回来,又乐得见她自己傻乎乎的在婚嫁市场上贬值,当然也欣然促成此事。

要说带兵打仗,十个唐氏捆起来都比不过魏国公,但要说对于未来社会趋势的发展和走向,先天的出身所致,便是唐氏要胜过魏国公了。

她看得很清楚,天下初定的时候,大脚女人亦或者说是那些相貌平凡、举止粗鄙的命妇还有些容身之处,但是伴随着时间的发展和王朝进度的演进,这些人是注定要被淘汰掉的!

一个女孩子没有父母教养,在乡下长大,大字不识几个,没有缠过脚,还整天舞枪弄棒,谁会要这种儿媳妇呀!

听说相貌也极一般。

是以唐氏不仅不反对徐倩茂学武,还非常支持,让丈夫派了几十个人过去,耍棍的、用枪的、玩刀的应有尽有,只怕不能满足徐倩茂的需要。

就这么霍霍自己的名声吧,别来碍我的眼了。

唐氏这样想。

想要一颗糖,结果收到了豪华大礼包的徐倩茂:“……”

小小的反思了一下自己先前对于后妈的诸多揣测。

我后妈这个人,还怪好的嘞。

徐倩茂上辈子的体能就很不错,格斗很强,不然也不能当刑警。

到了这一世,先天条件就很优越——她更像她爹,骨架极大,人也结实。

倘若生在平头百姓家里,成天饿得前胸贴后背,备不住发育不起来,但她是徐将军的女儿,谁敢亏待她啊?

一个极有天赋,又有后天条件,还有名师栽培,自己也肯努力的人要是不能成功,那天底下只怕就没人能成功了。

徐倩茂其实隐约也能猜到点唐氏的想法,只是她不在乎。

她的外祖家早就死光了,亲娘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