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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8章 汉人、高丽人和蒙古人合击蒙古人!

在那么混乱的情形下,这么多人当中,移相哥被孟知恩瞄中,不是没有道理的。

要怪,就怪移相哥的披风太华丽。

要知道,古代生产力落后,蒙鞑这些野蛮人哪有什么好东西,移相哥的披风色彩斑斓也就罢了,质地也显示出高人一等,不是普通的披风。

他身边诸人的披风都是灰扑扑的,掉色严重,与移相哥的披风是泾渭分明。

待到蒙鞑夺取中原后,当地汉人也可以生产出质量较好的披风,但最好的披风来自南方,穿起来经久耐用,不惧风雪日晒和水洗。

来自南朝的孟知恩眼力奇好,一眼就认出这件披风是江南特产,别无分号。

能在遥远的北方穿得起这么好的披风,其身份不喻而明。

因此孟知恩远飙一箭,那是势大力沉,极具穿透力,动作丝毫不拖泥带水,让人防不胜防。

一箭射中移相哥右侧肾门,他身上的皮甲如同纸糊一般,根本没有阻滞到半点箭的透入,因此他惨嚎一声,被箭上强大的冲力给打了下马,可见此箭之威!

移相哥的侍卫飞快下马,七手八脚地对他进行救治,不过看到移相哥中箭的位置,侍卫们都沉默了。

哪怕他们把衣甲卸下,将箭拨出,在创口上洒下从南朝走私进来的特效金创药,移相哥的状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地恶化,奄奄一息。

明显地,这是伤到了内脏,以当时的医疗水平根本救不回来。

于是侍卫头目牧仁暴怒,招呼一声,率众向孟知恩发动猛攻。

宗王的身份非同小可,他若身故,身边所有人都得倒霉,侍卫们只有杀掉凶手才有一线生机,否则与宗王同殉是必然的事。

孟知恩一身是胆,哪会惧怕这群疯狗,悍然而上,挥动亮银枪与群鞑展开大战。

他能够被派到遥远的北地担当重任,盖因他是天家子弟中出类拔萃者,战斗水平是杠杠的,有如杨再兴附体,一杆亮银枪使得生花一般,把鞑子纷纷捅杀在地

他的枪花如龙绕柱般的翻涌,整个儿隔断了空间,鞑子们难得寸进,唯有以命换命的打法,奋不顾身地向向前冲。

一时间孟知恩也被鞑子来个结实,哪怕他枪法再好,也是嫌慢,迫得他抽出背上宝剑,乃是皇帝御赐的“江虹”宝剑。

好剑,如江南一汪秋水,虹光闪过,削断兵器,鞑头落地!

这是一把杀人剑,重剑,优质钢材渗入各种合金,精心铸造,是不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