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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6章 屠了金牛堡!

在赶往金牛堡的途中,史志超好奇地问这两个杀得一身鲜血的叔侄俩(注1)道:“你们这样杀人很爽吧?”

孟之祥先不答他,让孟牧劳来答,听到孟牧劳大义凛然地道:“我们的能力强,更容易杀死鞑子,就减少了其他兄弟们的危险,能杀多一个就一个!”

“我以前很高傲,不想暗算人,但我四叔,教会了我暗算人(注2),我只不过是遵从我长辈的教导而已!”孟之祥如是说,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

“貌似你们说得有理啊!”史志超道。

“没错,关键是将领起到带头作用,你有没有发现,将领打得越猛,士兵们越兴奋,也越强大,杀得敌人更多。当然得小心不可翻车,万一花费力气太多,后面遇到强敌时打不过,所以我给你们发有补肾药先别急着吃,待遇到劲敌再吃,否则吃得多了,就不起效了。”孟之祥教导两人道。

他傲然道:“不过想占劳资便宜的人真不多,因为劳资可以打上一天一夜!”

枪为什么能够成为百兵之王呢?

枪打一条线,乃是贯穿伤,花的力气远少于举高刀斧再下劈的力道,孟之祥精通枪法和力学上的使用,加上自身体力好棒,作战持久力特别强。

这也是为什么象赵子龙长阪坡上杀个七进七出,杨再兴单骑入虏阵,欲直擒兀术,不获,杀数十百人而还,虽身被数十创,却全身而退,要知道这是兀术大阵,高手如云!

能够取得这样的战绩正因为他们是用枪高手,可以持久作战。

“好吧!受教了!”史志超拱手道。

之后,他与其他大将也尽情地杀起敌方小兵来,激得鞑军也以牙还牙,大将也杀小兵,搞得战场风气大坏!

两边的小兵心忖自己真是倒是十辈子的血霉!

……

方才孟之祥率领的是骑兵与鞑靼人对战,后面的步兵也跟上来了,立即率领他们向着金牛堡推进。

金牛堡上的鞑军发现情况不妥,急忙鸣金收军,可是散落各处追杀宋军的鞑军一时片刻收不回来,宋军正全速向着金牛堡推进,待他们到达城下时,金牛堡的鞑军只得千余人。

宋军派出游骑兵,归由史志超指挥,四处截杀城外的鞑军,让他们不能入城增援。

孟之祥近城,冲着城上道:“我是青居军孟之祥,王进已死,你们速速投降,否则,城破时,我全部杀光你们!”

孟牧劳手执王进的人头,冲着城上嚷道:“王进人头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