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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洪爷何许人也

债主是个比他更厉害的角色,小小的洪山镇人家根本不放在眼里。对方放出话来,如果洪荒在三天之内不将钱数凑满还上,洪豆腐就去洪河给儿子收尸。

或许是洪荒明白了厉害,生死攸关之际,他抛下网吧和女人,悄无声息从众人的视线里消失了。

这一消失就是十年之久,等他再出现在洪山镇时,洪荒已经不是过去的稚嫩少年,而是一个成功大老板的模样。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他在外面究竟发了多大的财。

反正,他手指上戴着的一枚鹅卵形的宝石戒指,据说价值在三十万以上。

重回洪山镇的洪荒,很快就将过去的一群兄弟收归了麾下。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将农贸街占领了下来。

农贸街本来由镇里管着,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叫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里的事就一个,负责收取摆摊设点的小商贩的租金。

固定摊位按月收,临时摊位按天收。

别小看这些摊位费,虽说一个摊位最少的时候只收取一两块钱,但每天累积起来,就是一笔巨大的数字。

起初,市场内由管理所收,市场外由洪荒的小兄弟们收。

两边都嫌着对方碍眼,便找岔子打了一架。

洪荒人多,管理所哪是对手?这一架打下来,整个农贸街就变成了洪荒个人的领地了。原来管理所的人都来投奔了他。

镇里看不过去,约了洪荒谈话,洪荒一句话说得镇里哑口无言,他说,我洪荒可不图这些绳头小利,我是在给洪山镇的社会稳定作贡献。

洪荒这是在暗示洪山镇,在农贸街收钱的人,都是游手好闲的混混。平常无事可做,一天到晚在街上无事生非,打架闹事。若是让他们有一个人管着,倒省了镇里许多烦心事。

事实上,洪荒在这一块做得还算过得去。起码洪山镇很少出现小混混扎堆打架的事。

镇里为了息事宁人,只好睁只眼闭只眼。谁料洪荒的人接手农贸街之后,摊位费一夜之间涨了十倍。商户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忍声吞气。

也有商户不愿交钱的,洪荒也不生气,更不会派人强行索取。而是想了一个办法,让商户们打落牙往肚里吞。

比如,农贸街有个杀猪的屠夫,杀了一辈子的猪,天天干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营生,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身的戾气,自然不会服洪荒翻倍的涨摊位费。

洪荒便让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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