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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 欲买桂花同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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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肉放进戒指里,撸了一会儿黑豹,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谢长风就开车到洋鑫珠宝。

牛猛已经到了,牛猛新买了车,姜鹏开公司的车,但两人却都上了谢长风的车。

“疯子,还记得三中后面那家麻辣猪脚店不?”牛猛问。

“那家的猪脚过瘾。”姜鹏一听就叫了起来:“疯子,吃猪脚去。”

“走起。”谢长风一听也来了劲。

三中后面,有一家麻辣猪脚店,这家店没有其它菜,就只卖猪脚,十块一碗,又香又辣,味道特佳,生意也特别好。

谢长风他们以前在学校的时候,经常去吃,一人一碗猪脚,一瓶啤酒,非常过瘾。

这是少年时的记忆,所以牛猛姜鹏一提,谢长风就兴奋了。

称王称霸有什么好?

古人感慨: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他现在却还可以说:欲买猪脚同载酒,仍然是,少年游。

虽然牛猛姜鹏看他的眼光,也多多少少有了些变化,但终究还可以和他搂肩搭背,开玩笑,吃猪脚。

还有朋友,还有酒。

他现在其实很亨受这种感觉。

因为他曾经失去,别的同学还在校园里的时候,他却一个人进了大富豪,现在终于自由了,似乎晚了一点,但旧日的记忆仍在。

那少年仍是少年,那猪脚,也香辣依旧。

一人一碗猪脚,一瓶啤酒,三人大块朵颐。

“就是这个味啊。”姜鹏咬了一口猪脚,猛拍桌子。

“确实,就是这个味。”牛猛点头,举起酒瓶子:“来,走一个。”

谢长风姜鹏一起举起酒瓶子,三人碰了一下,同时仰脖一口喝干,再又各开一瓶。

很古怪的风气,在这家店吃猪脚,喝啤酒不用杯子的,都用瓶子。

这其实是在校外开始流行的,有些同学买了猪脚啤酒回宿舍,不用杯子。

一起喝酒的,未必就是同一个宿舍的,拿别人的杯子,不方便,索性就拿着瓶子灌,竟然就形成了这样的风气,吃麻辣猪脚配啤酒,一定要整瓶灌,否则就没那味。

边吃边聊,姜鹏好奇:“猛子,你不是当厂长吗?又有一个亿美金的大订单,还有时间出来喝酒?”

“因为我当厂长啊。”牛猛回了一句。

姜鹏眨巴眼:“所以呢?”

“所以我可以出来喝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