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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

人的老古董。在大车与洋车之间,走着身子瘦而鸣声还有相当声势的驴,与仿佛久已讨厌了生命,而还不能不勉强,于是也就只好极慢极慢的,走着路的骆驼。这些风光,凑在一处,便把那伟大的城楼也连累得失去了尊严壮丽,而显得衰老,荒凉,甚至于有点悲苦。在这里,人们不会想起这是能培养得出梅兰芳博士,发动了五四运动,产生能在冬天还唧唧的鸣叫,翠绿的蝈蝈的地方,而是一眼就看到了那荒凉的,贫窘的,铺满黄土的乡间。这是城市与乡间紧紧相连的地区;假若北平是一匹骏马,这却是它的一条又长又寒伧的尾巴。

虽然如此,阳光一射到城楼上,一切的东西仿佛都有了精神。驴扬起脖子鸣唤,骆驼脖子上的白霜发出了光,连那路上的带着冰的石子都亮了些。一切还都破旧衰老,可是一切都被阳光照得有了力量,有了显明的轮廓,色彩,作用,与生命。北平象无论怎么衰老多病,可也不会死去似的。孙七把瑞宣领到一个豆浆摊子前面。瑞宣的口中发苦,实在不想吃什么,可是也没拒绝那碗滚热的豆浆。抱着碗,他手上感到暖和;热气升上来,碰到他的脸上,也很舒服。特别是他哭肿了的,干巴巴的眼睛,一碰到热气,好象点了眼药那么好受。嘘了半天,他不由的把唇送到了碗边上,一口口的吸着那洁白的,滚热的,浆汁。热气一直走到他的全身。这不是豆浆,而是新的血液,使他浑身暖和,不再发噤。喝完了一碗,他又把碗递过去。

孙七只喝了一碗浆,可是吃了无数的油条。仿佛是为主持公道似的,他一定教卖浆的给瑞宣的第二碗里打上两个鸡蛋。

吃完,他们走出了城门。孙七的肚子有了食,忘了悲哀与寒冷。他愿一气走到坟地去——在城里住的人很不易得到在郊外走一走的机会,况且今天的天气是这么好,而他的肚子里又有了那么多的油条。可是,今天他是瑞宣的保护者,他既知道瑞宣是读书人,不惯走路,又晓得他吐过血,更不可过度的劳动,所以不能信着自己的意儿就这么走下去。“咱们雇辆轿车吧?”他问。

瑞宣摇了摇头。他知道坐轿车的罪孽有多么大。他还记得幼时和母亲坐轿车上坟烧纸,怎样把他的头碰出多少棱角与疙疸来。

“雇洋车呢?”

“都是土路,拉不动!”

“骑驴怎样?”即使孙七的近视眼没看见街口上的小驴,他可也听见了它们的铃声。

瑞宣摇了摇头。都市的人怕牲口,连个毛驴都怕降服不住。

“走着好!又暖和,又自由!”孙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