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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已嗅到火药气味。他的大脚好似两个小坦克车,不管地上的砖头瓦块,也不管什么坑坑坎坎,只横扫直冲的“扫荡”。

过了河,他把大家散开,约定下午二时在树林深处集合,以老鹰啼叫为号。他不会唱歌,不会唱戏,唯一的音乐修养是学老鹰叫。到下午二时若听不见老鹰的声音,大家便分头进城,不必集合。大家都没表,可是都会看树影儿;树影是太阳的指针。

刚望到茅舍,他便停止前进。四位弟兄象放哨似的散开。石队长穿的是一身破蓝布棉袄棉裤,满身都是油泥,很象乡下二把刀的厨子。棉袄敞着怀,松松的拢着一条已破得一条一条的青搭包。这时候,他擦了擦头上的汗,说了声“真要命”!这是他的口头语,无论是在最安闲舒服的时候,还是最惊险紧张的时候,他总说声“真要命”来宣泄他的感情。说罢,他由怀中摸出一张破膏药来,坐在屁股底下。又摸出一个泄了黄的臭鸡蛋,和一张用香烟盒里的锡纸包好的扁扁的小纸包儿——那封给王举人的信。破膏药被烫软,他把臭蛋打破,涂在右胸前,然后,把纸包埋在膏药里,贴在臭蛋的汁儿上。“真要命!”他笑了笑。又浓又臭的蛋浆,流成很长的脓道子,他用破棉袄的襟来回扇动,使它们凝固起来。这样加好了彩,他背倚着一株老松,想象着;他要脸色晦暗,肩垂腿软,左手按着膏药,口中哼哼着,稳稳当当的混进城门。这么一想,他身上的汗慢慢的落下去,好象自己能感觉到,脸上的颜色是正在逐渐晦暗,而右胸仿佛真有点疼似的——真要命!

除了这点要以外表的稀松掩饰心中的紧张的想象而外,他简直想不起一点别的事。他很愿意想起一点别的事来,好使他心中平静一些,而心中平静,也许更能帮助他的乔装入城的成功。他试着想念家中的老婆,但是感不到趣味,因为根本想不起她到底是什么样子。再试着想勤务兵偷过他几双袜子,也并不起劲,因为他根本不愿意算旧账。他心中有点急躁。最后,他发现了急躁的原因并不在此,而是在挂念丁副队长。

在平日,虽然没有什么明白的表示,他多少是有点看不起丁副队长。就拿丁副队长的名字——一山——说吧,他在安闲无事的时候,暗自推敲,就不十分高明。怎样说呢?既是个人吗,怎能又是“一座山”?什么山?泰山?华山?翠屏山,要是一座山,就应当标明出山名来;既不标明,到底是哪座山?真要命!石队长,在闲暇无事的时候,运用着“脑筋”,象一位哲学家似的这样思索着。思索的结果是十分不利于丁一山的。不管他——丁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