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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着极快的混进城去——一到城里便好似探手到敌人心脏里去,教敌人立刻死亡!

对化装,入城,埋伏,袭击……他们都是老内行。只要还有中国人的地方,他们便能钻进去;象只要有风便能放起风筝那么简单而有把握。

副队长中尉丁一山虽然已经从军二年,却还象个学生。他原本位是衰落了的大户人家的少爷。在胆量上吃苦耐劳上,他是个顶好的军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被派为副队长。但是,在他的身上,总多多少少还保留着一些少爷气。他决不想再作少爷,也丝豪没有以身家做人的意思;可是,不知不觉的在象一定神或一微笑的,小动作上,他老遗露出一点他的本色。

因此,他在军队中的绰号便是“大少爷”。

在初一得这个绰号的时候,他心中时时感到不大舒坦。及至被大家叫惯了,而且看清大家丝毫无恶意,他也就不大理会了。久而久之,以他的勇敢,忠诚,和知识,他给“大少爷”挣来一些光辉;使喊他的人不能不表示出亲热与尊敬。

在朋友中,最足以表示出他的大少爷气味的是他得信最多,写信最多。他用邮票之多,每每教勤务兵惊讶。他的信,十封倒有八封是寄往文城的。文城的王举人——现在的维持会会长——曾经教过他的书,而王举人的女儿,梦莲,是他的未婚妻。他的信都是写给梦莲的——自从他的岳丈附逆,他的信中永没提及那个老人一个字。

从王村一出发,丁副队长的脸就是红的。他异常的兴奋。偷入文城,除了职分上的任务而外,他还要去看看他所爱的人,而他所爱的人的父亲却是汉奸!把所有的主意都想过了,他想不起怎样处理这件事才好。

朋友们都晓得丁副队长与文城有关系,但是没人晓得有什么样的关系,因为他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说出:他的未婚妻的父亲是汉奸。

在途中,他把文城城内的形势告诉了大家,并且本着他在抗战前对文城的认识,说出哪里可以隐避,和哪里应当作为联络的中心。

在大家打尖休息的时候,他请示队长:“我愿意最先进城,看看情形。下午两点钟,咱们在东门外松树林里相会。”得队长的许可,他揣起几个馒头,快步如飞的向文城走去。他所提到的松树林是在东门外,离城门大概有五里地。松林的西端有个人家,孤零零的从松枝下露出点黄色的茅草屋顶。树林越往东越靠近河岸。假若看见树再渡河,过了河便可以跑入松林去隐藏起来。丁副队长便是走这条路的。到了树林的西端,他在那孤零零的人家门外耽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