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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天才”人物

在打火机“嗒”得一声轻响中,淡蓝色的烟雾随之在空气中翻滚,他就那样一脸从容的坐在公安局的接待大厅的椅子上,看着自己的秘书兼法律顾问,在那里轻车熟路的办理各种手续。他四下望了望,别说在这个并不算大的接待大厅里,他还真的找到了几张熟悉的脸孔,大家脸上都带着一丝无奈的苦笑,彼此略略点头,也算是打过了招呼。

又是二十四个人一起闯祸,又是他们这些太过溺爱的长辈,出来帮这些混小子们收拾烂摊子,他这个当舅舅的,已经实在记不起来,自己究竟有多少次在睡梦中、重要会议时,甚至是和女人一夜风流到了最要紧关头时,突然接到了那个宝贝外甥的电话:“二舅,你晚上请我到梦丹兰吃牛排好不好?我非常喜欢那个法国美女亲手烹调出来的牛排,她一次就要放大半瓶白兰地,那种味道……唉,真是让我做梦都能流着口水醒过来啊!”

每次他都会微笑着回应道:“好啊,你说个地方,我去接你吧。”

请自己最溺爱的外甥到高档西餐厅共进晚餐,当然是小事一桩,他也很喜欢看着那个小子狼吞虎咽的样子,可是这个小子绝对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麻烦无电话的超现实人物,想和他共进晚餐,那还是先得想办法,把人从某些地方弄出来再说吧!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一向以严谨苛刻而闻名的他,为什么会这么溺爱最能闯祸,而且每次都能闯出新意,闯出境界的外甥。

这小子绝对是闯祸精转世,他从小就喜欢拿着一个弹弓,到处打人家的玻璃,他的最高记录是一天就成功的打碎了三十七块玻璃,四块汽车观望镜,外加一个煎煮中药的药锅。到最后五金店里负责安装玻璃的师傅,一见到那个混小子就笑,没有这个混小子的弹弓,五金店的师傅,怎么可能会生意好得不得了?

十岁的时候,已经懂得男女有别的道理,他就知道在女孩子晒在外面的内衣上面撒红墨水,然后带着一群混小子站在远远的位置上狂吹口哨,直到被他戏弄的小女孩脸色胀得通红,哭着跑回了家里,他们还意犹未尽。

十一岁的时候,他已经展现出比别的同龄孩子更优秀的天赋,具体表现形势就是他堪称精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陷阱设计技巧。当时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往别人家的门上绑一种两头是绳子中间有一个小小的药囊,用力一拉就会爆炸的“拉炮”。敲敲门之后,迅速躲到一个安全的位置上,等着看好戏。如果被他戏弄的人不甘受辱追出来的话,那就更惨了……他一般都是晚上行动,事先会用他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