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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仓皇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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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二十七年(1894年)8月1日,日本宣战。宣战诏书登载在次日的官方公报上。

天佑保全,践万世一系皇祚之大日本帝国皇帝,诏尔忠实勇武之众:朕于兹对清国宣战。朕之百僚有司,善体朕意,宜从陆上、海面,从事对清作战,以达国家之目的。倘无悖于国际法之限,应发挥全能,尽一切手段,以期万无疏漏……

破题之后,诏书接着述及开战的理由:日本出兵是根据明治十五年(1882年)的条约规定,目的在于确保朝鲜治安,维护东洋全局和平,而中国始终妨碍,派大兵于韩土,击我舰于韩海,罪状昭然。

诏书结尾说:

事已至此,朕一贯以和平为念,为向中外宣扬帝国之光荣,不得已而公开宣战,望尔忠实勇武之士,迅速进军,恢复和平,以期保全帝国之光荣。

清政府的宣战布告也在同一天发出。日期用阴历——光绪二十年七月一日;阴、阳历之间恰好差一个月。

中国皇帝的宣战上谕说:

朝鲜为我大清藩属二百余年,岁修职贡,为中外所共知。

开头先强调了宗主、藩属关系,接着叙述为戡定朝鲜内乱而出兵之正当性,然后责难日本出兵:

各国公论,皆以日本师出无名,不合情理,劝令撤兵,和平商办。乃竟悍然不顾,迄无成说,反更陆续添兵。朝鲜百姓及中国商民,日加惊扰,是以添兵前往保护。讵行至中途,突有倭船多只,乘我不备,在牙山口外海面开炮轰击,伤我运船,变诈情形,殊非意料所及。该国不遵条约,不守公法,任意鸱张,专行诡计。衅开自彼,公论昭然。

表示中国朝廷已多方努力,做到了仁至义尽,但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不得已而开战,特布告天下。

这时,清廷正在庆贺叶志超谎报的牙山大捷,以为真的杀了日军两千人。宣战后两日,赏给叶志超部队银两万两。

叶志超是安徽合肥人,与李鸿章同乡。投身于李鸿章创建的淮军后,随刘铭传征讨过捻军。升为总兵后,在淮城之战中受伤。为人善辩、倔强,被视为有才有胆的人物,至少他的主子是这么看的。

叶志超在保定、新城当过军队的总兵,后晋升为直隶提督。在京城范围内任师团长,一般来说可算是军中的最高要职了。当然,他是李鸿章一手提拔起来的。他以直隶提督的身份驻扎在山海关,朝鲜风云告急时,被派赴牙山,可见李鸿章多么信任他。但这次,却是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