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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是对等关系,所以朝鲜在中国不设置正式的公使。而中国在朝鲜的事务,统由天津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负责。朝鲜往天津派出准公使的官员,莫名其妙地称之为“督理”。

督理徐相乔按照本国政府的指示奔赴上海。

朝鲜同上海之间有贸易关系,朝鲜政府派驻上海的官员叫“察理”,也是前所未闻的名称。正式官名是“驻上海察理通商事务官”,当时任职的是赵汉根。督理徐相乔和察理赵汉根两人负责援救洪钟宇和送还金玉均遗体。

杀人凶犯洪钟宇可不问罪,这是李鸿章已经电告上海道台的。工部局抱着不介入他国政治问题的态度,在日本政府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把洪钟宇交给了上海县。

洪钟宇案件结束了。

为运送金玉均遗体,督理和察理请求中国方面安排船只。上海不是李鸿章的势力范围,那里归两江总督刘宁一管辖,李鸿章已经跟他打过了招呼。

刘宁一派遣军舰“威靖号”,将洪钟宇和金玉均遗体运往仁川。抵达日期是4月12日。

在汉城的袁世凯让在仁川的刘永庆用“汉阳号”去接“威靖号”,准备在杨花镇移交,而“威靖号”船体过大,不能停靠,必须把尸体转装到“汉阳号”上。

这期间,日本国内的动向如何呢?

金玉均被暗杀的消息在东京传开以后,大井宪太郎、井上角五郎等人组织了一个“故金氏友人会”,派冈本柳之助和斋藤新一郎去上海交涉收尸。但那时候还没有飞机,等他们到达上海时,大势已定。

4月12日上午,小林胜民代表“友人会”走访日本外交部,提出三点要求:

一、政府应指示驻朝鲜的大鸟公使,由我国收领金玉均遗体。

二、命令大鸟公使要求朝鲜政府把洪钟宇引渡给日本。

三、上海大越总领事的处置明显失当,应予惩处。

对此,林董外务次官答复如下:关于第一项,前天在内阁会议上已做出不向朝鲜政府交涉的决定,没有考虑的余地了。第二项属于司法部职权。现在,派遣洪钟宇前去的李逸植还在预审中,所以无可奉告。至于第三项,大越总领事的措施不论从国际惯例来看,还是对照公共租界的章程,都没有任何可以责难之处。

林次官的语气很果断,“友人会”代表小林胜民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外交部大门。

小林胜民走访日本外交部是4月12日,正是运载金玉均遗体的“威靖号”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