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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逼良为娼

反腐风暴永远是庞大的政治体制中的一阵凉风,是繁杂的政治活动中的一个内容而已。再周密的反腐法律,也只是现行“游戏规则”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我们不能脱离大的政治环境,把反腐败孤立出来谈。

乾隆朝越反越腐的疑问,要从政治制度中去寻找答案。尽管乾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预防、惩治腐败,他也推出了更多的制度,把官员们往腐败的道路上推。这些制度包括臣工贡献、皇帝出巡、议罪银、赔补亏空、官员公捐等。

臣工贡献就是达官显贵们向皇帝进贡,是“送礼”的文雅说法。在地方上任职的督抚要员们不定时地送给皇帝一些地方特产,可以联络感情,但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可雍正朝将“臣工贡献”定为一项制度,把它确定为地方督抚要员的一种政治义务。到乾隆时,乾隆皇帝更是把地方高官进献贡品的多少、好坏、周期长短,和他们的“忠诚度”联系在了一起。他的逻辑是: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效忠皇上、为皇上尽心办事,就要在物质上有所表现。于是,乾隆把臣工贡献制度严密化、系统化,增加了直接向皇帝进贡的大臣的范围,并且默许一些中下级官员逾制、越级进贡;进贡的周期越来越短,之前一般是端阳、万寿、元旦的时候大臣们进贡,乾隆朝又规定上元、中秋等节也要进贡,而且平常要有“非例之贡”。仅有制度可循的,乾隆时期的天下总督每年进“例贡”一百八十三项、巡抚进“例贡”二百七十七项,这还不包括制度之外的“非例之贡”。

乾隆二十二年(1757),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广州将军李侍尧进献了一批贡品,计有:“紫檀镶楠木宝座一尊、紫檀镶柄木御案一张,紫檀镶楠木五屏风一座,紫檀天香几两对,镶玻璃洋自鸣乐钟一座,镀金洋景表亭一座,镶玛瑙时辰表两块,黄猩猩毡五匹。”这次贡品送上之后不久,乾隆皇帝给二李发了一封圣旨:“此次所进镀金洋景表亭一座,甚好,嗣后似此样好看者多觅几件。再有此大而好者亦觅几件,不必惜价,如觅得时于端阳贡进几样来。”李永标、李侍尧两人敢不再送?敢不出去四处踅摸更“大而好”的西洋钟表?

进贡虽然是地方高官私人行为,但钱却是地方政府公款支出的。乾隆朝的闽浙总督伍拉纳就承认:“我们并不自出己资买办物件,乃婪索多银自肥囊橐。”比如,浙江巡抚福崧到任后,马上吩咐盐运使柴桢“代办”贡品,有玉器、朝珠、手卷、端砚、八音钟等件。这一次进贡花费白银三万八千余两,全都计在盐运司衙门的公款上。客观地说,如此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