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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写《剑北篇》

由乡入城,事忙心乱,把诗又放在了一旁。时写时停,一年的功夫仅成廿七段,共三千行。所以余的材料,仅足再写十余段的,或可共得六千行。因句句有韵的关系,六千行中颇有长句,若拆散了从新排列,亦可足万行之数。

一九四一年春初,因贫血,患头昏病,一切工作都停顿下来。在专心写诗的时候,平均每天只能凑成一二十句。这一二十句中,我自己觉得,还必有几句根本不象诗的。几次,我想停笔,不再受洋罪,可是又怕落个没有恒心毅力,对不起自己;虽然继续写下去也许更对不起新诗!头昏病好了以后,本想继续写诗,可是身体亏弱,写诗又极费力气,于是就含着泪把稿子放在一旁,不敢再正眼去看。停搁得久了心气越发壮不起来,乃终于落了个没有恒心毅力——一个写家须有象蚕一般的巧妙,吐出可以织成绸缎的丝来,同时,还须有和牛一样壮实的身体呀!到一九四一年年底,眼看把全诗写成是无望了,遂含羞带愧的把已成的廿八段交文奖会刊印成册。何时能将全诗补成,简直不敢说了!

草此诗时,文艺界对“民族形式”问题,讨论甚烈,故用韵设词,多取法旧规,为新旧相融的试验。诗中的音节,或有可取之处,词汇则嫌陈语过多,失去了不少新诗的气味。行行用韵,最为笨拙:为了韵,每每不能畅所欲言,时有呆滞之处;为了韵,乃写得很慢,费力而不讨好。句句行韵,弊已如此,而每段又一韵到底,更足使读者透不过气来;变化既少,自乏跌宕之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