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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我的七个话剧

我的第一个剧本,《残雾》,只写了半个月。不会煮饭的人能煮得很快,因为饭还没熟就捞出来了!在那时候,我以为分幕就等于小说的分章;所以,写够一万字左右,我就闭幕,完全不考虑别的。我以为剧本就是长篇对话,只要有的说便说下去,而且在说话之中,我要带手儿表现人物的心理。这是小说的办法,而我并不知道小说与戏剧的分别。我的眼睛完全注视着笔尖,丝毫也没感到还有舞台那么个东西。对故事的发展,我也没有顾虑到剧本与舞台的结合;我愿意有某件事,就发生某件事;我愿意教某人出来,就教他上场。假使我心中也有点警觉——现在是写剧本呀!——我心目中的戏剧多半儿是旧剧。旧剧中的人物可以一会儿出来,一会儿进去,并可以一道出来五六个,而只有一人开口,其余的全愣着。《残雾》里的人物出入,总而言之,是很自由的;上来就上来,下去就下去,用不着什么理由与说明。在用大场面的时候,我把许多人一下子都搬上台来,有的滔滔不绝的说着,有的一声不响的愣着。写戏是我的责任,把戏搬到舞台上去是导演者的责任,仿佛是。

听说戏剧中须有动作,我根本不懂动作是何物。我看过电影。恐怕那把瓶子砸在人家头上,或说着好好的话便忽然掏出手枪来,便是动作吧?好,赶到我要动作的时候,马上教剧中人掏手枪就是了!这就是《残雾》啊!

写完,我离开陪都六个月。临走的时候,我把剧稿交给了一位朋友,代为保有。当我又回到重庆的时节,它已被发表了,并且演出了,还有三百元的上演税在等着我。我管这点钱叫作“不义之财”,于是就拿它请了客,把剧团的全班人马请来,喝了一次酒:别人醉了与否,我不晓得,因为我自己已醉得不成样子了。这是我与戏剧界朋友有来往的开始。

剧本既能被演出,而且并没惨败,想必是于乱七八糟之中也多少有点好处。想来想去,想出两点来,以为敝帚千金的根据:(一)对话中有些地方颇具文艺性——不是板板的只支持故事的进行,而是时时露出一点机智来。(二)人物的性格相当的明显,因为我写过小说,对人物创造略知一二。

到今天,还有人劝我,把《残雾》好好的改正一遍,或者能成为一个相当好的剧本。可是我懒得动手,作品如出嫁的女儿,随它去吧。再说,原样不动,也许能保留着一点学习进程中的痕迹;到我八、九十岁的时节若再拿起它来,或者能引起我狂笑一番吧?

因为《戏雾》的演出,天真的马宗融兄封我为剧作家了。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