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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

本有自己的文法啊!你要用它,就得承认它的独立与自由,因为它自有它们的生命。假若你只采取它一两个现成的字,而不肯用它的文法,你就只能得到它的一点小零碎来作装饰,而得不到它的全部生命的力量。因此,我自己的笔也逐渐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平话的血汁,不想借用别人的文法来装饰自己了。我不知道这合理与否,我只觉得这个作法给我不少的欣喜,使我领略到一点创作的乐趣。看,这是我自己的想像,也是我自己的语言哪!

避免欧化的句子是不容易的。我们自己的文法是那么简单,简直没有法子把一句含意复杂的话说得圆满呀!可是,我还是设法去避免,我会把一长句拆开来说,还教它好听,明白,生动。把含意复杂的一个长句拆开来说,恐怕就不能完全传达那个长句所要表现的意思了,句子的形式既变,意思恐怕也就或多或少总有些变动;即使能够不多不少的恰如原意,那句子形式的变动也会使情调语气随着改变。于此,欧化的语句有时候是必不能舍弃的,特别是在说理的文章里。不过,我自己不大写说理的文章,我所写的大多数是诗歌小说之类的东西。这类的东西需要写得美好,简劲,有感动力。那么,语言之美是独特的无法借用,有不得不在自己的语言中探索其美点者。谈到简劲,中国言语恰恰天然的不会把句子拉长;强使之长,一句中有若干“底”,“地”,与“的”,或许能于一句中表达迂回复杂的意念,有如上述;但在文艺作品中这必然的会使气势衰沉,而且只能看而不能读,给诗歌与戏剧中的对话一个致命伤。在一个哲学家口中,他也许只求他的话能使人作深思,而不管它是多么别扭、生硬、冗长,文艺家便不敢这么冒险,因为他虽然也愿使人深思细想,可是他必定是用从心眼中发出来的最有力、最扼要、最动人的言语,使人咂摸着人情世态,含泪或微笑着去作深思。他要先感动人。这从心眼中掏出来的言语,必是极简单、极自然、极通俗的。媳妇哭婆婆,或许用点儿修辞;当她哭自己的儿女的时候,她只叫一两声“我的肉”,而昏倒了!文字的感动力是来自在某个场合中必然的说某种话—这个话是最普遍常用的,绝难借用外国文法的。一个哲学家,与一个工友,在他痛苦的时节,是同样的只会叫“妈”的。

我明白了上述的一点道理—对不对,我可不敢说—我就决定放弃了翻译工作。这工作是极要紧的,但是它使我太痛苦—顾了自己,便损害了别人;顾及别人,便失落了自己。言语的不同没法使彼此尽欢而散。同时,我写作小说也就更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