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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与狐

数死在他们的手里,更不用说别人了。这种鬼的存在似乎专为害人,就是害不死人,也把人气死。他们什么也晓得,只是不晓得怎样不讨厌。他们的心眼很复杂,很快,很柔软—像块皮糖似的怎揉怎合适,怎方便怎去。他们没有半点火气,地道的纯阴,心凉得像块冰似的,口中叼着大吕宋烟。

这种无处无时不讨厌的鬼似乎该有个名称,我想“不知死的鬼”就很恰当。这种鬼虽具有人形,而心肺则似乎不与人心人肺的标本一样。他在顶小的利益上看出天大的甜头,在极黑暗的地方看出美,找到享乐。他吃,他唱,他交媾,他不知道死。这种玩艺们把世界弄成了鬼的世界,有地狱的黑暗,而无其严肃。

鬼之外,应当说到狐。在狐的历史里,似乎女权很高,千年白狐总是变成妖艳的小娘子—可惜就是有时候露出点小尾巴。虽然有时候狐也变成白发老翁,可是究竟是老翁,少壮的男狐精就不大听说。因此,鬼若是可怕,狐便可怕而又可喜,往往使人舍不得她。她浪漫。

因为浪漫,狐似乎有点傻气,至少比“不知死的鬼”傻多了。修炼了千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化为人形,不刻苦的继续下工夫,却偏偏为爱情而牺牲,以至被张天师的张手雷打个粉碎,其愚不可及也。况且所爱的往往不是有汽车高楼的痴胖子,而是风流年少的穷书生;这太不上算了,要按着世上女鬼的逻辑说。

狐的手段也不高明。对于得罪他们的人,只会给饭锅里扔把沙子,或把茶壶茶碗放在厕所里去。这种办法太幼稚,只能恼人而不叫人真怕他们。于是人们请来高僧或捉妖的老道,门前挂上符咒,老少狐仙便即刻搬家。在这一点上,狐远不及鬼,更不及白日的鬼。鬼会在半夜三更叫唤几声,就把人吓得藏在被窝里出白毛汗,至少得烧点纸钱安慰安慰冤魂。至于那白日鬼就更厉害了,他会不动声色的,跟你一块吃喝的工夫,把你送到阴间去,到了阴间你还不知道是怎回事呢。

我以为说鬼说狐的故事与文艺大概多数的是为造成一种恐怖,故意的供给一种人为的哆嗦,好使心中空洞的人有些一想就颤抖的东西—神经的冷水浴。在这个目的以外,也许还有时候含着点教训,如鬼狐的报恩等等。不论是怎样吧,写这样故事的人大概都是为避免着人事,因为人事中的阴险诡诈远非鬼所能及;鬼的能力与心计太有限了,所以鬼事倒比较的容易写一些。至于鬼狐报恩一类的事,也许是求之人世而不可得,乃转而求诸鬼狐吧。

原载1936年7月1日《论语》第9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