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说终于找到了一个戏剧性的结尾。
这个结尾使我不得不重新思考这部作品的主题立意和整体基础——我究竟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物,这个人物的喜怒哀乐及最后的命运,究竟要向读者说明什么,昭示什么?
我倾力描摹的这个女孩,曾以她健康阳光的外表感动过我;曾以她爽朗倔犟的个性感动过我;曾以她艰难困苦的经历感动过我;曾以她善良热情的天性感动过我。最深刻的是,她的那场令人难以置信的精神之恋,她把对一个男孩的暗恋如此长久地深藏于心,确确实实,感动过我!
我曾为她始终不能实现她的向往而感到惋惜;为她生活中的种种变故和逆境感到焦虑;为她最终选择极端手段,寻求简单解脱,感到震惊。在两次庭审之后我不得不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不幸。我愈发感到像优优这样年轻的男孩女孩,内心都有一块我们永远无法探明的隐秘,他们的真实思想,他们的行为方式,我们永远无法做出真切判断。他们下一分钟将会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我们永远无法先知先觉。
我把优优的结局,告诉了那位一直催我尽快完稿的电视剧制作商。他在啧啧叹惜的同时,压不住欣喜若狂。他说你好好写,快点写完,这片子拍出来肯定好卖!少女杀人,无论其心路历程还是案件的侦破过程,都天生具备了充分的可看性,足以和广大观众的好奇心强烈互动。
他进而提出了一个新的策划,以若干年前曾经热播的一部电视系列剧《命案十三宗》为例,主张我的这部作品,一旦改编成剧,不防也照猫画虎,渲染些纪实风格,甚至索性向观众挑明该剧以真人真事作为背景,是一部名副其实的“情感实录”!因此当务之急,是趁故事的人物原型还活着的时候,抢拍一些真人镜头,以备今后片头片尾之用。
制片商的这个策划并未等我同意,便迅速着手实施。那一天他把电话打到我的家里,说已经用某电视台的名义,商得监狱管理部门同意,明天就要到看守所去拍摄与优优谈话的实景。谈话的内容有两个策划,一个是请律师出面和她谈上诉的事情,话题必须涉及案情。另一个是请编剧——也就是我——对其进行狱中采访,以“临终关怀”的名义,让她谈些内心隐秘,最好能谈出点“千古恨”那一类的感慨,和当初“一失足”的思想动机。
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不想再次面对优优,不想再次面对这样一个将不久于人世的青春女孩,不想再次面对一个因毒杀幼儿而在我心中变得极其陌生的人物。我预想到这种面对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