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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山姆·费特对于身在纽约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

他六十八岁,此前从未来过纽约。一直以来,他总是想从斯科茨代尔到纽约旅游一趟;斯科茨代尔是他一辈子居住的地方,露丝也总是想看看纽约市,可他俩以往的假期总是花在了加州、夏威夷或者去阿拉斯加的邮轮上。

讽刺的是,他在露丝过世之后的第一趟商务旅程却令他来到了纽约,全部开销由公司承担。

很高兴能到纽约。

遗憾的是,露丝不能来。

他此刻坐在巴特里公园酒店雅致而安静的餐厅里,吃着午餐,和一些人聊着天,他们是来这儿开基建财务会议的,啜饮着啤酒。

商务交谈。华尔街,团队性的体育。也聊一些个体性体育运动,但仅仅包括高尔夫球。没人聊起过网球,费特爱打网球。当然啦,费德勒,纳达尔……但网球不是一项攻伐至上的体育运动。在场的人也没怎么谈起女人的话题;这些男士年纪都已不小了。

费特环顾一周,透过宽大的玻璃窗,归纳自己对纽约市的印象,因为等回到家,他的秘书和同事们会想要了解他对纽约的观感。到现在为止的观感是:纽约熙熙攘攘,无比喧闹,纽约人富得流油,城市则灰蒙蒙的——尽管天空连一朵云彩也没有。仿佛太阳晓得纽约人不太用得着阳光。

五味杂陈的感觉……

有点儿一个人享乐的内疚感。他准备去观看音乐剧《女巫前传》,看看是否比得上凤凰城演出的版本,大概还会去观看《跳出我天地》,看看是否比得上同名电影预告片。他还要到唐人街和两个早上认识的银行家吃饭,一个是纽约本地的银行家,一个来自圣菲。

也许,这整套享乐的过程有点儿背着妻子与人相好的味道。

当然,露丝不会介意的。

可是,依然有点内疚。

费特也必须承认,他感到有点儿水土不服。他的公司从事的是一般建筑工程,尤其是基建项目:基础、车道、平台、步行道,一点儿也不特别,但是必不可少,也利润丰厚。他的外在表现不错,反应敏捷,谦和守礼……在一个质量并不总是完整展现在外人眼前的行业里,这是优秀品质。但他的公司很小;合资公司里的其他企业都要大得多。他们比他更加明白这个行业和有关法规。

午餐餐桌上的谈话不断地从亚利桑那响尾蛇队和纽约大都会队转移到抵押物、利率和什么高科技系统的话题,让费特听得一头雾水。他发觉自己又在探望窗外,看着酒店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