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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早晨,我又刮了一遍胡子,穿戴整齐,和平常一样开车去市中心,把车停在平常停车的位置,要是看车库的知道我是个重要的新闻人物,那他掩饰得倒是不错。我上了楼,穿过走廊,摸出钥匙正要打开办公室的门,发现一个皮肤黝黑的斯文男人望着我。

“马洛吗?”

“有何贵干?”

“别走远,”他说,“有人想见见你。”他离开倚着的墙壁,懒洋洋地走了。

我踏进办公室,捡起地上的信件。书桌上摊着更多来信,是夜间清洁女工放在那里的。我先将窗户打开,再撕开信封,把不想收到的丢掉,事实上没一封是我期待的。我打开另一道门的门铃装置,填满烟斗点上,然后坐下来等人上门求救。

我想到特里·伦诺克斯时,心里并没有多大起伏。他已经隐退到远处去了,灰白头发、疤脸、某种柔弱的魅力,还有那怪异的清高。我既不评判他,也不剖析他,就像我从不问他那一脸疤痕是怎么来的,何以竟会和西尔维亚那样的人结为夫妻。他就像你在客轮上邂逅的某个人,混得很熟,然而实际上你对他一无所知。他走的时候也像那么个人,在码头跟你道别时说“保持联络,老朋友”,而你知道你不会跟他联络,他也不会跟你联络。你很可能再也不会见到那家伙。就算再见,他也完全成了另外一个人,不过是休闲列车里的又一个扶轮社1会员而已。生意如何?哦,还行还行。你气色不错呀。你气色也很好啊。我胖了好多。咱们彼此彼此。还记得那次坐“法兰考尼亚”(或者其他随便什么名字)客轮旅行吗?噢,当然,那次旅行精彩得很哪,是不是?

去他的精彩旅行。你真是无聊透顶。你和那家伙聊了几句,只因为周围再没一个人让你感兴趣。或许这就像我和特里。不,不太一样。我拥有他的一部分。我在他身上投入了时间和金钱,外加三日囚房时光,还没提下颌挨的那一下子,脖子上挨的那一拳,至今咽东西还会痛。现在他死了,我没法还他五百大钞。这让我不痛快。总是些小事让人不痛快。

门铃和电话铃同时响起。我先接了电话,因为门铃只意味着有人走进了我的小号候客室。

“是马洛先生吗?恩迪科特先生要跟您说话。请稍候。”

他在电话那端。“我是休厄尔·恩迪科特。”他说,好像他那见鬼的秘书没把他的名字通报给我似的。

“早晨好,恩迪科特先生。”

“很高兴听说他们把你放了。你没跟他们作对,我认为这种做法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