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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天清气朗,阳光和煦。我醒来时觉得嘴里好像塞了一只电机操作工手套[1]。喝了两杯咖啡,翻了翻晨报。没有关于阿瑟·格温·盖革先生的信息。我甩着昨晚的湿衣服,想把褶皱弄平,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伯尼·奥尔斯,地方检察官的首席探员。就是他让我去找斯特恩伍德将军的。

“嗳,那老小子怎么样?”他开腔道。听口气就知道他刚睡了个好觉,也没怎么欠人钱。

“我昨晚喝多了,还没醒。”我说。

“啧啧!”他心不在焉地笑笑,随后转换成谨小慎微的警察口吻,有点冷淡得过了头:“见过斯特恩伍德将军了?”

“嗯——哼。”

“为他做了什么吗?”

“雨太大了。”我答道,如果这也算回答的话。

“他们家里人好像总摊上事儿。某个他们家里人的大别克车掉进里多渔轮码头那边的海里去了。”

我紧紧攥着听筒,简直要把它捏碎。连呼吸也屏住了。

“就是这样,”奥尔斯兴高采烈道,“一辆呱呱叫的全新别克轿车,沾了一身的沙子和海水……噢,差点忘了。车里有个人。”

我缓缓呼出一口气,我的呼吸好像就悬在嘴唇上方。“是里根?”我问道。

“啊?谁啊?噢,你是说他们家大女儿勾搭上还私奔结了婚的那个前走私酒贩吧。我从没见过他。他在那地方干吗?”

“别废话了。去那种地方,谁能真有什么可干的呢?”

“我不知道,哥们儿。正要去看看呢。想一起去吗?”

“好啊。”

“赶紧的,”他说,“我在办公室等你。”

刮完脸,穿好衣服,稍微吃了点早餐,不到一个钟头我已身在法院。我坐电梯到七楼,一径走到地方检察官下属们的那排小办公室。奥尔斯那间屋不比别人的大,不过是单人间。他的桌上没别的东西,只有一本吸墨纸、一套廉价钢笔用具、他的帽子和他的一只脚。他是个中等身材的金发男子,两道僵直的白眉,一双镇定的眼睛,牙齿养护得很好。他就像某个你在大街上擦身而过的路人。我刚巧知道他打死过九个人——其中三人一拿枪瞄准他便丢了性命,或者说,有人是这么认为的。

他站起身,把一扁盒“幕间休息”牌小雪茄放进口袋,留了一根叼在嘴里,上下颠着,脑袋后仰,视线沿鼻梁扫过来,仔细看着我。

“不是里根,”他说,“我查过了。里根是个大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