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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懒人

机关的。

白兰地果然有效,他居然坐起来了。往常他向我致敬只是闭着眼,稍微动一动眉毛。然后,我把酒递到他的唇边,酒过三杯,他开始讲话,可是始终是躺在床上不起来。酒喝足了,在我告辞之际,他才肯指一指酒瓶,意思是叫我将它挪开;有的时候他连指指酒瓶都觉得是多事。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我的声音有点发颤,大概因为是有惊有喜,“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天或一回没有呢?”“天下有多少事能叫人不懒一整天呢?”他的舌头有点僵硬。我心中更喜欢了:被酒激硬的舌头是最喜欢运动的。“那么,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他没当时回答我。我看得出,他是搜寻他的记忆呢。他的脸上有点很近于笑的表示——这不过是我的猜测,我没见过他怎样笑。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的说:

“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没心留意自己的岁数——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又停顿住了。我非常的怕他不再往下说,可是也不敢促迫他;我等着,听得见我自己的心跳。

“你说,什么事足以使懒人不懒一次。”他猛孤丁的问了我一句。

我一时找不到相当的答案;不知道是怎么想起来的,我这么答对了他:

“爱情,爱情能使人不懒。”

“你是个聪明人!”他说。

我也吞了一大口白兰地,我的心几乎要跳出来。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象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象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我连大气也不敢出的等着。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哪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象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象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她,那时节,也就是十几岁吧,我或者比她大一些。她是妈妈的娘家的;不晓得怎样称呼她,懒得问。我们躺了多少时候?我不记得。只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象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和妈妈相似——爱情在静里享受。别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