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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杀人若吟诗,饮血如作画

网易巷。

这是京城北路的必经之所,地僻人稀,尤其是这样天寒地冻的早晨,连只流浪狗都不见经过。

大傻偏偏在这个偏僻无人的场所开了个面摊,很多同行都笑话他痴呆、不将摊子摆在热闹繁华的地段,他却有自己的主意。

——我做的面很难吃,我只有把面摊摆在这个“网易巷”里最冷僻的角落,才没有别的店家跟他抢生意;如果摆在大街上,我肯定抢不过别的同行。

据说大傻小时候得了一场大病,侥幸活下来,但脑子却烧得痴痴傻傻的,动作也迟迟钝钝的,说话也结结巴巴。所以,“网易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大傻是个白痴。

大傻人很好,虽然经常遭受人们的白眼,但他还是很喜欢对人笑,尤其是他看见客人喜欢吃他的面的时候,笑得更加憨厚。

今天早上,大傻的摊子前只有一位客人。

那是一个埋头吃面的黄脸汉子,或许是要着急赶路,吃面的时候,连头上的风帽、身披的斗篷都没卸下,他吃的很急、很快,也很香,大口大口地吃个稀里呼噜呼啦吧唧。

很少有人在吃面的时候会发出这么多不同节奏的声音,如果他是位姑娘,就这吃相,恐怕这辈子也休想嫁出去。

大傻笑了,憨憨的,傻傻的。

他送上一勺汤面他未说话先“嘿嘿”地笑:“客……客官,我……再给……给……你添一碗……”他的口吃病看起来很严重,他的笑也绝对不会比山里的大猩猩笑得好听到哪里去,幸好那匆忙吃东西的客人还没有被吓到。

那客人一顶连衫带肩的宽沿风帽,斜斜地遮过他的左颜,却看不清他的眉眼,只见帽上衫上有淡淡的霜痕和尘色,想必是通宵在兼程赶路。

面前的一大海碗汤面已快吃完,他确实是太饿了,而且太累了。

他听见了大傻的憨笑和傻话,他微微顿了顿握筷子的手,缓缓地半抬起头来——

首先映入客人眼帘的是大傻一双大脚,大冷的天,大脚拇指仍然固执地露在草鞋尖上那个破洞的外面。

他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这个大傻生活的这么艰辛,结帐时我该多留点面钱才好。”

他一向都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大脚以上,他什么都看不见,因为他的风帽已经把他的视线遮挡住了。

他只听见大傻高兴的道:“客……客官……面……面来……来了……”

“谢谢。”他说了这句客气话,却仍没有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