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八章 找死

在这种事情上。

他极端讨厌浪费时间。时间是很宝贵的,每一分钟都应该过得很有效率,都应该有所收获,都应该对自己获得更大的权力和更高的地位有所帮助才是。人活着就应该上进上进再上进,这是他的信条,他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信条而骄傲,以之藐视那些如同虫蚁般活一天算一天的贱民们。因此他对触犯自己这个骄傲的信条的所有事情抱以极度的讨厌。

而且他也知道她同样地不愿意见到自己。她对他不是那种很外露的那种讨厌,而是一种反感的漠视。这种态度令克劳维斯非常地讨厌,甚至愤怒。他习惯于别人崇拜他,敬仰他,惧怕他,甚至允许别人憎恨他,讨厌他,那至少说明在别人心目中他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是很有力量的证明。但是却绝不允许别人漠视他,不允许别人看他的时候有如看一只在墙角一滑而过的蟑螂。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那样看他。如果是别人,他一定要不择手段地告诉那个人胆敢藐视他的人,他可以把任何小看他的人撕碎。但是偏偏这个人就是他的未婚妻,一个即将带着那种目光陪伴他一辈子的人。而现在他还要浪费许多时间来保护她。

这无疑是一件非常令人讨厌的事情,如果可以,他绝对不会这样做。

但是没办法,有些时候旁观者的印象才是关键,才是这件事情的意义所在。姆拉克公爵的女儿受了伤,以公爵大人和埃尔尼家族的关系,埃尔尼大公的长子又是公爵小姐的未婚夫,那么就一定会飞奔去城外,接着他的未婚妻,小心翼翼地一路护送回公爵府。既然人们那么以为,事情也只有这样去演示。

人已经接到了,两个人很有默契,互相之间没看上一眼,也没说过一句话。反而刚一见面,她就用虚弱的声音急不可待地问她妹妹,一个月前那个来公爵府报告的年轻人在哪里。在她心目中,那个士兵比她的未婚夫重要一百倍。这令克劳维斯更愤怒,但他不是嫉妒,在他眼中他未婚妻或者说任何一个女人都只是一种道具而已,只是她的这种态度说明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他不如那个士兵。

哪一种角度他不想去计较,他只是不允许一个低贱的乡下佬在任何一个方面有超过他的嫌疑。我是最强,最完美,最厉害,最顶尖的人。这个概念在他脑筋里早就生了根,而且也是他的骄傲。他实在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也很容易烦,很容易生气。

也许那个该死的士兵会借这个机会来接近她呢。那就可以当着她的面,把那家伙的手脚一只一只地割下来,让她好好看看到底是谁更不